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农业大学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发挥心理委员教育引导作用,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在每年“5·25”心理健康节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沁心港湾心理协会成员 2、学院心理部成员 3、班级(实验室)心理委员 4、宿舍长 (二)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已取得心理委员初级班培训证书,并且工作满1学年。已取得心理委员中级班/高级班培训证书的同学优先。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2023级新生团培带领者优先。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6、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7、组织或参与组织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5.25心理健康节、10.25心理文化节获奖同学优先。
二、评选办法 (一)学生申报 学生于5月6日前自主申报,电子材料发送到mengzizhuo@cau.edu.cn,纸质版交到动科楼165办公室。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优秀心委评选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2、获奖、培训证明材料,工作文字及影音资料,其它相关补充材料(复印件需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个人成绩单 注:每人上述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 (二)学院评审 根据报名人数,学院开展院内评选。由专业咨询师、分团委老师、学生代表构成评审团,对申报人开展材料涵评或公开答辩。 (三)学校评选 评选包含评委评审和技能大赛两个部分: 1、评委评审: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各学院辅导员、及学生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对上报心理委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考核,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打分,该项目占总分的60%。 2、技能大赛:参评心理委员必须参加,主要考察考察心理委员综合运用心理学、团体辅导等相关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教育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朋辈心理技能大赛通知)。技能大赛得分由评委打分评定,该项目占到总分的40%。 3、将参评心理委员的评委评审和技能大赛两项得分按比例相加,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并择优授予“十佳心理委员”称号。
三、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将在评选大会后一周在全校公示。 2、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孟子卓 62732728
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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